蒸汽鍋爐工作中的事項介紹
2021-07-06
蒸氣鍋爐是一種高溫高壓的熱能設備,是一種特殊設備,廣泛應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各行各業,是一種危險而特殊的設備。一發生事故,就會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巨大的損失。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測條例》,使用鍋爐應注意以下幾點:
注意事項
1.鍋爐出廠時應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安全和使用維護說明書、監督檢查證明書(安全性能監督檢查證明書)。
2.鍋爐的安裝、維護和改造。從事鍋爐安裝、維護和改造的單位應取得省級質量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和維護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鍋爐安裝、維護和改造。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書面通知直轄市或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將施工通知送當地縣級質量監督局備案,通知后方可施工。
3.鍋爐安裝、維護和改造的驗收。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向質量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水壓試驗和安裝監督檢驗。合格后,由質量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縣質量監督局參加整體驗收。
4.鍋爐注冊。鍋爐驗收后,用戶必須按照《特種設備注冊和使用管理規則》填寫《鍋爐(普查)注冊表》,到質量監督局注冊,申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登記證》。
5.鍋爐運行。鍋爐運行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取得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的持證人員操作。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八項制度和六項記錄。
6.鍋爐檢查。鍋爐每年定期檢查一次,未經安全定期檢查的鍋爐不得使用。鍋爐安全附件安全閥每年定期檢查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檢查一次,未經定期檢查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常壓鍋爐嚴禁安裝在承壓鍋爐上。嚴禁使用水位計、安全閥、壓力表三種安全附件不完整的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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